| 修工會法前 普查老師意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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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.04.27 自由時報 行政院通過工會法修法草案,准許教師組工會,教育部則配套修改教師法等三法,最近引發教師團體、校長協會及家長團體都有不同意見。退休的台北縣國小老師、曾任台北縣教師會理事長的李素鑾(台灣戰略模擬學會教育政策部主任),以身為一位教育沙場卅年的老兵身份,呼籲政府在完成修法前,應該要提供充分的資訊,在針對全國公立學校老師進行意見普查或公投,各團體也應本於立場,羅列出優缺點,提供給全國公力學校老師作為參考,老師們在深思熟慮後,做出負責任的決定。 李素鑾表示,不管是修改工會法,讓老師適用工會法籌組教師工會,或是修改教師法,讓教師組織擁有完整的勞動三權; 甚至是另立其他法律,使教師會不再是唯一的教師團體,讓教師有另外一種形式籌組的多元教師團體,都是可討論的。 但重要的是,當老師可以用另一種行是籌組教師組織的同時,教育現場的現職教師們的身份屬性或權利義務是否會跟著改變,李素鑾希望教師組織幹部們,末忘自己來自於基層教育現場的初衷,時刻以基層教師權益為優先。 因此李素鑾建議,政府要完成修法前,應該提供足夠且多元的相關資訊給全國老師,使老師們能本於自由意志做最後選擇,而一旦做出決定後,要勇於承擔最後決定的義務,而非依照部份人士的意見就做出重大的改變。 事實上,李素鑾認為不需要修改工會法,只要修改教師法,給予教師團體協商權,在增加教師會各級教育政策研究人員的名額,就能夠解決現有的問題了。 |


